凍未條!對著女同事自慰噴精 台電工程師遭判刑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電工程師吳姓男子見陳姓女同事在大樓內運動,竟起色心偷偷在陳女後方手淫後,再趁不注意時射精在她的褲管上;陳女冷靜「取精」以棉棒採樣、報警提告。

台北地院審酌吳男因罹患精神疾病,依公然猥褻罪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全案可再上訴。

起訴書指出,1月28日上午10時,吳男在台北巿總管理處,趁女同事做運動時不察,在女方背後掏出生殖器自慰,再把精液噴在她的右後褲管大腿處,事後快步離開。

女方發現大腿有白色不明黏液,還散發腥臭味,立刻請台電護理人員協助,用棉棒取樣保存,並向警方報案。

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將棉棒送台北巿警察局鑑識比對,發現與吳男建檔的DNA相符,吳男向檢方坦承犯行,辯稱自己有病、沒按時服藥,才無法克制性衝動,與女同事達成民事和解,女方撤回公然侮辱告訴,僅被依公然猥褻罪起訴。

地院審酌吳男因罹患精神疾病才犯案,最後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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