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後還能跟「前女友」打炮嗎?
Q:我跟女友分手一陣子了,還處在某種曖昧狀態,也就是那種還可以一起炒飯聊天,但不太像過去那樣有正式的男女朋友名分。
就炒飯這件事來說,我們真的非常天作之合,可是除了這檔事,我們的價值觀、對未來的想像什麼的都差距很巨大,所以我老覺得自己對她來說好像就是性愛機器而已,到目前一直在做保固服務……唉,我該不該跟她繼續這樣呢?
A:說到「保固服務」,這應該是泌尿科診所看不舉症頭的用詞才是。
這讓人想到一個故事:據說某援交女被抓,堅持自己絕非從事賣淫。
她說:「我只是把一個20元的保險套賣到2,000元,最多只能說我哄抬物價。」
警察:「那妳跟男人上床是怎麼回事?」
她說:「對方說不會使用,我就提供售後服務。」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的啟示:說法人人會編,但要有點創意。有人愛打回頭砲誰也管不著,只是別打出「人命」,不然就難搞了。善哉善哉。
(GQ)